東南衡器的計重方式你都了解嗎?
瀏覽次數(shù):1397發(fā)布日期:2020-08-18
在一般計重過程中,根據不同商品分別采取不同的
東南衡器,如天平、案秤、臺秤、軌道衡、地中衡、料斗秤、電子秤等進行計重,稱衡器計重,各種衡器都必須經國家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和按照規(guī)定進行操作。衡器還應適合所衡商品重量,較佳衡量值為衡器較大衡量值的2/3,一般不應小于較大衡量值的1/5,特殊情況也不得小于較大衡量值的1/10,以確保計重結果的準確性。
由于衡器的準確度有一定的技術限度,加上感*面的局限性和衡重的環(huán)境條件影響,衡器所得的重量結果,往往不能反映的真實數(shù)值。因此,在貿易習慣中,對衡器計重的結果,允許有一定的合理誤差。檢驗檢疫部門規(guī)定衡器計重允許誤差為不超過實衡結果的±0.2%。根據定量包裝商品、固定凈重商品、標明重量商品、不規(guī)則重量商品等不同類別和不同的具體情況,分別采取監(jiān)視衡重、抽查復衡、全部衡重等方式進行重量鑒定。
外貿合同規(guī)定以公量、干態(tài)重量計價的商品,在計重時要同時抽取樣品化驗其水分,按規(guī)定操作,計算其合同要求的商品重量。例如棉花、生絲等商品,一般以干凈重加上合理回潮率核算公量。
一般包裝商品的東南衡器計重,應檢驗其毛重和皮重,計算出凈重。皮重就是包裝材料的重量,皮重的計算方法有下列各種:
1.實際皮重,即包裝材料的實際重量;
2.平均皮重,即從整批商品中抽取若干件的包皮稱其重量,求得平均數(shù),作為每件的皮重,乘以總件數(shù),即為全部商品的總皮重;
3.習慣皮重,即某些商品的包裝材料和包裝方法,已為買賣雙方承認,對其重量的計量也為各方*,如裝運糧食的麻袋,*習慣皮重為每只1公斤,不必再行逐只回皮;
4.約定皮重,即不經過實際衡重,而是雙方同意的重量,稱作約定皮重。
毛量減去皮重,即不帶包皮的商品重量就是凈重。有些商品其包裝與本身不便分別計重或二者的價值相當而不必各自計重,如卷筒報紙等,在買賣時都是以毛重計價,這種辦法叫“毛作凈”。